部门概况

部门职责

人事处与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,下设师德师风科、人事科、师资科、综合科4个科室,其主要职责如下:

1、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。

2、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,遵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拟订全校的机构设置、岗位设置、各类人员编制、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人员补充调整计划。

3、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招聘、调配、培训、使用、考核等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兼职、特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。

4、负责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,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;

5、制订教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;负责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的各类培训、继续教育管理工作。

6、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,办理全校教职工的请假、休假、辞职(退)等事项;

7、负责全校教职工合同(协议)的管理工作,处理有关劳动争议;

8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工作;负责社会养老保险金、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等的核算工作。

9、负责有关人事信息统计、报表、文件、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
10、负责人力资源处网页及人事信息系统维护工作;

11、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